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1年3月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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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涉及多项重要内容,对现有刑法体系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更新。

主要修改内容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1年3月日历)

一、新设犯罪

  • 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 新增“侮辱国旗罪”
  • 新增“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新增“拒绝隔离治疗罪”
  • 新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修改刑罚规定

  • 将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由10年提高至12年
  • 将强奸罪的最低刑期由3年提高至5年
  • 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条件扩大
  • 新增累犯从重处罚规定

三、完善自首和立功制度

  • 明确自首和立功的条件和处理原则
  • 完善对重大立功人员的从宽处罚规定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 提高强奸未成年人罪的最低刑期
  • 新增强制猥亵儿童罪
  •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惩处

意义和影响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法体系,强化了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保护,彰显了国家对英雄烈士、国旗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尊重,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关切。此次修正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武器,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它也警示广大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观念,知法守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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