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陪护老人补贴标准 (合肥陪护老人政策)

合肥桑拿 06-25 阅读:30 评论:0

为减轻我市老年人家庭照料负担,促进家庭养老,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合肥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具有我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 在我市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我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以申报补贴年度的1月1日为计算起点);
  3. 我市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
  4. 我市低收入老年人(含城乡低保边际户、农村分散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补贴标准

对象类型 补贴标准(元/月)
重度失能老年人 1500
中度失能老年人 1200
轻度失能老年人 900

三、补贴领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补贴:
  1. 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相关材料;
  2. 通过合肥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网址:)在线申请;
  3. 由养老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四、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8月、12月。

五、其他事项

  1. 补贴发放实行先申报、后审核、定期发放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
  2. 合肥陪护老人补贴标准 (合肥陪护老人政策)
  3. 补贴只能用于支付本市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 申领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失能等级证明(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 补贴发放实行实名制管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银行账户。
  6. 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去世;户籍迁出本市;不再符合申领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本补贴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如有疑问,请咨询合肥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66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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